應將得扣抵與不得扣抵稅額分別列項,於MIR7報銷時,若不可扣抵之項目,則需將表身原未稅金額改為含稅金額, 可扣抵之項目則維持未稅金額;如未分別列項,若只開立一張發票,將無法分別得扣抵與不得扣抵;若分別開立發票, 則可於表身總帳科目調整個別稅碼後報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