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領標之供應商為中華電信,故可將多筆領標項目及金額視為一筆,逕行作業。另關於電子領標作業,因屬材料處規劃且有合約規範,目前傾向將款項繳入總處帳戶,而非單位帳戶,待財務處確認後,再行通知。
(處理方式類似目前規劃之圖說費處理方式,惟目前虛擬帳號尚未規劃對應取號規則,將由財務處再行與材料處確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