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項依ERP專用配件分為A類(主要項目)、B類(MAJOR)及C類(發電設備備用零件),各廠若有因故未建立主要項目編號者(B類為4碼),請填寫「財產單位說明增(修)訂建議書」送本處核轉會計處及資訊處協助建立。目前已有多廠申請建立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