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: >ERP疑難排解>TR模組(出納及保證金)常見問題>Q76.保証品退回申請單,原只A4紙半張,現共需四張紙,且申請單只顯示廠商名稱及金額,無工程名稱,工程主辦部門無法辨識。交貨登記單亦同,無交貨名稱。
  • Q76.保証品退回申請單,原只A4紙半張,現共需四張紙,且申請單只顯示廠商名稱及金額,無工程名稱,工程主辦部門無法辨識。交貨登記單亦同,無交貨名稱。

  • 在ERP系統未導入前,各單位所填製之「保證品退還通知單」係以人工填寫,各經辦人員填寫之方式並不一致;ERP導入後,透過系統之管控,改採列印產生全公司一致之「保證品退還通知單」。過去以人工作業方式填寫「保證品退還通知單」確實只需填寫2張A4或A5(紙張大小因單位而異)之表單,惟ERP系統上線後會列印4張A4之表單,其中2張為「退還通知單」,另2張則為「報銷單」。因功能性改變而增加的2張「報銷單」是可以透過單位採購經辦、出納及會計人員共同協議,改採電腦線上檢視而免列印的。依據本公司「保證品保管要點」之規定,廠商提出退還申請時應提示原「保證品保管單廠商聯」,該聯對於工程名稱、採購案號、契約編號…等資訊均有完整揭露。(ERP財務管理小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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