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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Q47.傳票列印,建議改為課長過帳前即可列印,以利業務進行。

  • 1.建議改為課長過帳前即可列印傳票乙事,正審慎處理中。(ERP資訊發展小組)

    2.傳票未經過帳(即現行轉檔),仍屬暫存文件,非正式會計文件,不宜列印,此為SAP標準作業,未來應推動朝無紙化為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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