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薪資扣收項目現已透過PIS扣收並開立電子發票,得選擇開立於員工個人載具或列印實體發票;若非透過PIS扣收,亦可由出納人員於ERP protal整批開立發票作業,並列印已開立發票之繳款明細清單(兼代會計傳票)以供會計核對與歸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