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有關本項建議,正審慎處理中。(ERP資訊發展小組)
二.1.ZPSP/ZSSP物料主檔資料修正之規劃原則為(1)如有涉及專用配件轉資之欄位資料,須用料部門以紙本簽陳權責主管同意後,再交由材料部門以 MM02進入SAP系統修改,陳核紙本須完整建檔備查。(2)除前述外之資料則由用料部門逕以Portal物料主檔異動申請單修改,並經BPM陳核程序線 上核定。
2.基於上述二種方式資料之修訂均須經核准核後,始可完成修訂,且近期審計部至本公司查核針對本公司ZPSP/ZSSP物料最高存量及最低存量之增修訂、 庫存踰越儲存壽命之檢討多有質疑等因素考量,物料主檔之修訂仍以維持現有方式修改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