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案台中電廠建議ERP系統上建立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,列印後之核章欄位能比照其所附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欄位(參考如附件2)修訂。ERP系統上建立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係供全公司單位使用,故係參照公司一般常用之勞務版本規畫,如依台中電廠之建議修訂,未必適用於各單位,惟有關部分欄位寬度不足核章乙節,將考慮以附件3所示修改原欄位寬度之方式辦理。請顧問評估改善。 (議題單編號GLS-064)
2.議題單編號:GLS-064 目前建議解決方式:已列入CRQ_MM-218功能規格書中的修改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