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: >ERP疑難排解>TR模組(出納及保證金)常見問題>Q86.辦理退還保證品(金)作業時,退回通知單上無顯示足夠資訊,導致採購人員須查詢採購案件有關請購部門相關資訊後,再於通知單上註明請購人員及採購案號等資訊,才能交辦請購部門人員辦理退還。建請於保證品(金)退回通知單上新增採購名稱、採購案號、顯示退還保證品的種類(如履約金或保固金)及請購部門等資訊,以利辦理時效。
  • Q86.辦理退還保證品(金)作業時,退回通知單上無顯示足夠資訊,導致採購人員須查詢採購案件有關請購部門相關資訊後,再於通知單上註明請購人員及採購案號等資訊,才能交辦請購部門人員辦理退還。建請於保證品(金)退回通知單上新增採購名稱、採購案號、顯示退還保證品的種類(如履約金或保固金)及請購部門等資訊,以利辦理時效。

  • 1.退還保證品或保證金時,應檢附保證品保管單或收據之廠商聯,上面皆有揭露採購案號、名稱以及種類之相關資訊。

    2.將來於ERP更新改善計畫提出,請資訊處協助修改退還保證品(金) E表單,將採購案號、名稱以及種類揭露於退還通知單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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